【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化学名:(E)-N-(6,6-二甲基-2-庚烯-4-炔基)-N-甲基-1-甲酰胺萘.盐酸盐分子式:C21H25N·HCL分子量:327.90
【性 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适应症/功能主治】
1.由皮肤真菌如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继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2.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癣菌感染(体癣、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范围考虑口服给药的必要性。3.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
【规格型号】
0.125g*6s(美莎抒)
【不良反应】
出现频率估计:很常见≥10%,常见1%-10%,不常见0.1%,罕见0.01%-0.1%,非常罕见<0.01%
1.一般而言,特比萘芬的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常为轻中度。最常见的是胃肠道症状(腹胀满、食欲降低、消化不良、恶心、轻微腹痛、腹泻),轻微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骨骼肌反应(关节痛,肌痛)【禁 忌】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分过敏者禁用。
【儿童用药】
2岁以上的儿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老年患者用药】
尚无证据提示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需服不同剂量或发生不同的反应。开处方时,应当考虑到这一年龄组患者已存在肝、肾功能损害的可能性(见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胎儿毒性及生育能力动物实验研究发现,无不良反应。由于妊娠妇女中的临床经验非常有限,在妊娠期间,如果服药的益处不能超过风险,不应使用。特比萘芬可以分泌至乳汁当中,因此口服特比萘芬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药物相互作用】
1.依照体外研究和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研究的结果,特比萘芬有轻微的抑制或增加多数经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清除(如环孢素、特非那丁、三唑类、对甲苯磺酰基脲或口服避孕药)。 2.但是体外研究表明,特比萘芬一致CYP2D6介导的代谢,这一体外实验的发现可能与那些主要由该酶代谢的化合物具有临床相关性,如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β-阻滞剂、选择性血清素再摄取抑制剂(SSRs)、以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B型,如果它们也有较窄的治疗窗(见注意事项)。 3.在盐酸特比萘芬与口服避孕药合用的患者中,已报告有月经不调的病例发生,尽管其发生率仍然处于单独服用口服避孕药患者的发生率之内。另一方面,一些抑制细胞色素P450的药物(如西咪替丁)则可以抑制盐酸特比萘。
【药物过量】
1.已有少数药物过量(达到5g)的病例报告,发生了头痛、恶心、上腹痛及头晕。 2.药物过量的推荐治疗是清除药物,主要是服用活性炭来治疗,根据需要可针对症状给予支持治疗。
【药理毒理】
1.特比萘芬是一种丙烯胺类药物,对于皮肤、毛发盒甲的致病性真菌包括皮肤癣菌,如毛癣菌(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小孢子菌(如犬小孢子菌)、絮状表皮癣菌以及念珠菌属(白色念珠菌)和糠秕癣菌属的酵母均有广泛的抗真菌活性。对于酵母菌,根据菌种的不同而具有杀菌效应或抑菌效应。 2.特比萘芬特异地干扰真菌固醇生物合成的早期步骤,由此引起麦角固醇的缺乏以及角鲨烯在细胞内的积聚,从而导致真菌细胞死亡。特比萘芬通过抑制真菌细胞膜上的角鲨烯环氧化酶来发挥作用。角鲨烯环氧化酶与细胞色素P450系统无关系。 3.口服给药时,皮肤、毛发和甲中的药物浓度均可达到杀真菌活性的水平。
【药代动力学】
1.特比萘芬在口服后,可被良好地吸收(>70%),并且本品中特比萘芬经首过代谢后的绝对生物利用度为约50%。口服单剂0.25g特比萘芬,在1.5小时后平均峰值血浆浓度可以达到1.3mg/mL。与单一剂量相比。特比萘芬稳态的峰值浓度高25%,血浆AUC增加2.3倍。从血浆AUC的增加值,能够计算出长约30小时的有效半衰期。食物对特比萘芬的生物利用度有中度影响,但并不需调整剂量。 2.特比萘芬与血浆蛋白结合紧密(99%),它迅速经真皮弥散,聚集于亲脂性的角质层。特比萘芬也能经皮脂腺排泄,这样在毛囊、毛发和富含皮脂的皮肤达到高浓度。也有证据表明特比萘芬在开始治疗后第一周内即可以分布到甲板。 3.特比萘芬经过至少7种CYP同工酶,主要包括CYP2C9、CYP1A2、CYP3A4、CYP2C8及CYP2C19,迅速和广泛地代谢。生物转化后的代谢产物无抗真菌活性,主要经尿排出。终末清除半衰期是17小时,无体内蓄积的证据。特比萘芬的血浆稳态浓度无年龄依赖性的改变,但在肝功能或肾功能受损的患者中,清除率可能会降低,可引起特比萘芬的血浆水平升高。 4.对肾损伤(肌酐清除率<50 mL/min)和肝脏疾病的患者,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特比萘芬的清除率降低约50%。
【贮 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 装】
铝塑包装,6片/板/盒。
【有 效 期】
24 月
【执行标准】
YBH0312201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319
【生产企业】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