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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诺贝特胶丸
编号:CP009250
类型:药品
分类:其他药品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产品:4
地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大街8号
联系人:丁仲军
公司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大街8号
详细描述

【通用名称】
    非诺贝特胶丸

【汉语拼音】
    Feinuobeite Jiaowan

【英文名称】
    Fenofibrate Soft Capsules

【商品名称】
    兆必菲

【成份】
    本品活性成分非诺贝特。

【性状】
    本品为桔红色胶丸,内含白色或类白色混悬型半固体状物。

【功能主治】
    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Ⅱ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Ⅳ型)和混合型(Ⅱb和Ⅲ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规格】
    0.2g*10粒/盒

【用法用量】
    配合餐饮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口服,一次0.2g,一日1次,与餐同服。当胆固醇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不良反应】
    1、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

     2、其他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石的危险性。

【禁忌】
    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肝功能不全者;肾功能不全者;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儿童禁用;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在哺乳期也不应使用。

【注意事项】
    已有报道贝特类药物可以引起与肌肉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较少发生的横纹肌溶解。
    这种情况常发生在低血浆白蛋白时。
    在任何病人中出现与肌肉有关的症状都应考虑,包括弥散性肌肉痛,肌肉触痛,以及肌源性CPK大量增加(超过正常浓度5倍以上),在此种情况下,应立即停止用药。
    另外,发生肌肉不良反应的危险性在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或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后会增加。
    使用注意事项: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
    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
    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
    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的浓度,以INR表示(详见药物相互作用部分)。

【药物相互作用】
    禁止与以下药物合并使用:其他贝特类药物:增加不良反应如横纹肌溶解症和两种分子间的药效拮抗作用的发生率。不建议合并使用的药物: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增加肌肉不良反应如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率。谨慎合用的药物:口服抗凝剂:与口服抗凝剂合用后,增加出血的危险性(由于它们与血浆蛋白发生了置换反应)。对INR进行更频繁的检查和监控,在用非诺贝特治疗期间和停药8天后,调节口服抗凝剂的剂量。

【药理毒理】
    兆利菲含200mg微粒化非诺贝特。非诺贝特可降低血清胆固醇20~25%,降低甘油三酯40~50%。胆固醇的降低是通过降低低密度动脉粥样化成分(VLDL和LDL),并且通过降低总胆固醇/HDL胆固醇比率取得的(该比率在动脉粥样化高脂血症中升高),从而改善了血浆中胆固醇的分布。高胆固醇和动脉粥样硬化的关系,以及动脉硬化与冠状动脉疾病危险的关系已得到证实。低水平的HDL可增加冠状动脉疾病危险。甘油三酯升高可增加心血管疾病的危险。但还不能确定这种关系是独立存在的。另外,甘油三酯可能不仅与动脉粥样化有关,而且与血栓形成有关。通过有效延长治疗期(显著降低胆固醇),血管外胆固醇的沉积(腱和结节黄瘤)能够有明显的消退,甚至完全消除。在高脂血症病人中非诺贝特有利尿酸的作用,可使血浆中尿酸平均降低25%。非诺贝特治疗增加apoAⅠ、降低apoB,从而改善apoAⅠ/apoB比率,该比值被认为是动脉粥样化的标志。动物研究和人体临床研究表明,非诺贝特具有抗血小板凝集的作用,该作用是通过降低ADP、花生四烯酸和肾上腺素所致的凝集反应而实现的。非诺贝特通过激活PPARα(过氧化物酶增殖体激活受体α),激活脂解酶和减少载脂蛋白CⅢ合成,使血浆中脂肪降解和甘油三酯清除明显增加。

【贮藏】
    密封。

【包装】
    铝塑包装,每板10粒,每盒1板。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0765

【企业名称】
    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大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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