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汉语拼音】
xiaoErFeiReKeChuanKeli
【商品名称】
国风
【成份】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规格】
3克*10袋/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
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复合袋,10*3克/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346
【企业名称】
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