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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编号:CP002869
类型:药品
分类:镇咳药
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9
地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
联系人:陈军力
公司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
详细描述

【通用名称】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汉语拼音】
    xiaoErFeiReKeChuanKeli

【商品名称】
    国风

【成份】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规格】
    3克*10袋/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g,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g,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g,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
    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该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复合袋,10*3克/袋/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346

【企业名称】
    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花江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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