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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编号:CP001974
类型:药品
分类:感冒药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产品:9
地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Roberto Emilio Consonni
公司地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详细描述

【通用名称】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汉语拼音】
    JingAnSuanBuLuoFenKeLi

【商品名称】
    司百得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辅料为:碳酸氢钠、糖精钠、阿司帕坦、薄荷香精、蔗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适应症】
    牙痛、痛经、头痛、因创伤引起的疼痛、关节和韧带痛、背痛等。

【规格】
    0.4g*12包/盒

【用法用量】
    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一次1包,一日3~4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不良反应】
    1、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支气管哮喘、肾脏疾病、血液凝固和血细胞生成障碍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巴氯酚、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本品与丙磺舒、苯磺唑酮合用时,布洛芬排泄延迟,丙磺舒、苯磺唑酮促进尿酸排泄作用降低。 6、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

【贮藏】
    密封,室温下保存。

【包装】
    纸铝复合膜包装,12包/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60

【企业名称】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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