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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胶囊
编号:CP014125
类型:药品
分类:解热镇痛药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产品:7
地区: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纬二路二号
联系人:师宇
公司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纬二路二号
详细描述

【药品名称】
    尼美舒利胶囊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胶囊

【剂型】
    胶囊剂

【主要成份】
    活性成份:尼美舒利化学名称:N-[4-硝基-2-苯氧苯基]甲磺酰胺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功能主治】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不良反应】
    据国外文献报道,以下不良反应来自于临床对照试验*的数据(约7800 名患者)、上市后调查数据以及个别报道。几率分类为: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禁忌】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6.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7.严重凝血障碍者。8.严重心衰患者。9.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10.肝功能损害患者。

【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3.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6.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避免与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包括选择性COX-2 抑制剂合并用药。7.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的风险可能是致命的。无论患者是否具有消化道方面的病史、伴有或不伴有预兆症状,本品在治疗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均有可能导致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穿孔。如果出现消化道出血或溃疡,应终止本品的治疗。对于伴有包括消化性溃疡史、消化道出血史、溃疡性结肠炎或克隆氏病在内的消化道疾病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老年患者使用非甾体

【药物相互作用】
    药效学相互作用本品与华法林或类似抗凝血药或乙酰水杨酸同时应用时提高患者发生出血并发症的风险,因此不推荐这种联合应用,尤其对于有严重凝血障碍的患者。如果无法避免联合这种应用,抗凝活性应该被密切监测。与利尿剂的药效动力学/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在健康人体内,本品一过性降低速尿的排钠效应,对速尿排钾的影响更轻微,从而轻微降低利尿效应。本品降低速尿的AUC(-20%左右)与累积排泄率,但不影响速尿的肾脏清除率。对于易发肾脏与心脏疾病的患者,本品与速尿的联合应用应谨慎。与其它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非甾体类抗炎药被报道降低锂的清除率,导致锂血浆水平升高与锂中毒。如果患者同时接受锂与本品的治疗,血浆锂水平应该被密切监测。格列本脲、茶碱、华法林、地高辛、甲氰咪胍与抗酸制剂(如铝与氢氧化镁联合形式)与本品的体内药代学相互作用被进行了研究,未见明显的临床相互作用。尼美舒利抑制CYP2C9。当与本品同时应用的时候,此酶所催化的药物的血浆浓度可能升高。甲氨蝶呤应用前/后24 小时内慎用本品,因为甲氨蝶呤的血浆水平可能升高,其毒性可能也因此增加。与尼美舒利同类的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由于对肾脏前列腺素的影响

【有效期】
    24 月个月

【生产厂商】
    威特(湖南)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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