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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马西平片
编号:1206008TA10
类型:药品
分类: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产品:27
地区:海口市国家高新区南海大道273号-A
联系人:刘文民
公司地址:海口市国家高新区南海大道273号-A
详细描述

【商品名】
    齐鲁 卡马西平片

【规格】
    0.1g*100T

【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卡马西平,其化学名称为 5H-二苯并[b,f]氮杂卓-5-甲酰胺。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适应症】
    1.癫痫: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简单部分性发作和继发性全身发作。全身性发作:强直、阵挛、强直阵挛发作。
    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
    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
    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与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用法用量】
    1.成人:(1) 抗惊厥,初始剂量每次100mg~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2.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它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2.儿童:10~20mg/kg。维持血药浓度应在4~12ug/ml之间。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包装】
    盒
【保质期】
    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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