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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混悬液
编号:CP002252
类型:药品
分类:解热镇痛药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18
地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38号
联系人:孙飘扬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38号
详细描述

【通用名称】
    布洛芬混悬液

【汉语拼音】
    BuLuoFenXuanYe

【商品名称】
    吉浩

【成份】
    本品每毫升含布洛芬20毫克,辅料为甘油、聚山梨酯80、二胺四乙酸二钠、枸椽酸、桔子香精、蔗糖、甘露醇、羟丙甲纤维素、纯化水、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胭脂红)。

【性状】
    本品为红色的混悬液、味甜。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规格】
    100ml*1瓶/盒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 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4ml; 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5ml; 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8ml; 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0ml。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与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4、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
     6、有支气管哮喘病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7、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8、合并抗凝治疗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9、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它的解热镇痛药物。
     10、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噻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包装】
    塑料瓶,1瓶/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017

【企业名称】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路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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